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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围绕会展业发展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新引进举办的展览项目每届最高可补贴300万元

发布日期:2023-07-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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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4日消息(记者王子遥实习生王芦苇)记者近日从海口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海口市支持会展业发展政策,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该局牵头草拟了《海口市支持会展业发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提出,拟支持的会展项目主要为海口举办的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四大主导产业及海口特色产业发展方向、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影响力强的会展项目;线上线下同步举办、有机融合的会展项以及绿色、环保、低碳的会展项目等。项目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支持标准将分为会议项目与展览项目进行评定。

 

空中俯瞰海南国际会展中心。记者 刘洋摄

据悉,会议项目主要分为国内会议、国际性会议以及高端会议。其中,

国内会议参会人数在300人以上,按照“会场总面积×50元/㎡·天×会期天数”的公式计算补贴金额予以补贴;参会人数在1000人以上,按照“会场总面积×70元/㎡·天×会期天数”的公式计算补贴金额予以补贴;每届补贴会期天数不超过5天,补贴金额不超过80万元。

国际性会议参会人数在300人以上,按照“会场总面积×70元/㎡·天×会期天数”的公式计算补贴金额予以补贴;参会人数在1000人以上,按照“会场总面积×90元/㎡·天×会期天数”的公式计算补贴金额予以补贴;每届补贴会期天数不超过5天,补贴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高端会议按照“会场总面积×100元/㎡·天×会期天数”的公式

计算补贴金额予以补贴;按照“出席高端嘉宾人数×5万元/人”的公式计算予以额外补贴;每届补贴会期天数不超过5天,补贴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此外,在海口连续举办(含单、双年隔年举办)同一会议且获得专项资金补贴超过3届的,或于每年5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在海口举办的,补贴金额上浮15%。

展览项目主要分为新培育举办的展览项目、新引进举办的展览项目、外来流动的展览项目以及线上举办的展览项目。其中,新培育举办的展览项目展位数量在2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第一、二、三届每个标准展位予以600元补贴,第四、五、六届每个标准展位分别予以500、400、300元补贴;若展位数量超过300个标准展位、且省外参展商比例不低于30%,对超过300个标准展位的部分,每个标准展位再增加300元补贴;补贴届数不超过6届,每届补贴金额不超过160万元。

新引进举办的展览项目展位数量在3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每届予以30万元基础补贴;在此基础上,对超过300个标准展位的部分,每个标准展位再增加600元补贴;为鼓励引进的展览项目在海口定期举办,以第一届补贴标准为基数,在其后连续举办(含单、双年隔年举办)的届数内,每届再增加基数的20%予以补贴,最多补贴3届;补贴届数不超过6届,每届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外来流动的展览项目每届予以100万元基础补贴;每增加900个标准展位再增加100万元补贴;补贴届数不超过2届,每届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线上举办的展览项目,每届予以5万元补贴。

据了解,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15日,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zlk68725912@163.com)提交。(王子遥 王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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